返回栏目
首页干部监督 • 正文

换届工作“五个责任主体”的具体责任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admin

换届风气是一个地方政治生态的“晴雨表”,直接关系换届工作成败。今年3月,中组部以严肃换届纪律为主题召开了全国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中组部负责人就加强换届风气监督、营造良好换届环境指出:抓住关键,强化“五类责任主体”的责任。
1、地方各级党委。要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换届工作全过程,把换届风气监督作为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和统筹,确保换届工作有序健康平稳进行。
2、党委书记。担负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敢抓敢管敢碰硬,坚决维护换届工作的严肃性。
3、纪检机关。担负监督责任,要严肃执纪,严格问责,确保换届纪律不折不扣执行。
4、组织部门。担负直接责任,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协调推进换届风气监督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5、人大常委会党组、政府党组、政协党组以及统战部门等有关单位。在党委的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做到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相关文章Related

    返回栏目>>

    网站首页 | 重要言论 | 工作动态 | 基层党建 | 老干部工作 | 党员教育 | 先锋风采 | 人才工作 | 组工队伍建设 | 他山之石 | 专题教育

    Copyright © 2002-2016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