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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总工会召开第四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推进会,部署我市第四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并转发《衡阳市工会第四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实施办法》。
据悉,市总工会第四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从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活动周期为一年。按每人每年70元的标准缴纳互助费参加职工医疗互助活动,2016年12月为互助费统一收缴期,互助费缴纳款最终截止日期为2017年3月31日,活动分为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项目和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项目两项。参加对象为全市行政辖区范围内已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参加单位可向市总工会职工维权帮扶中心服务窗口索取登录帐号和密码,联系电话:4328133、4218129。
会议还对困难职工帮扶资金、“双联”帮扶资金的使用管理的有关政策、资金的使用范围、对象、程序、标准、发放时限进行了详细讲解。 (贺振华 梁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