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基层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有力抓手。各区各单位按照要求,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抓好推进。
高淳区出重拳“剑指”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一是加强领导,压实责任。成立区委“四项排查”和村干部作风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区委副书记任组长,区纪委、区委组织部等28家成员单位根据分工,对不作为乱作为问题进行重点排查;区领导结合工作分工督促指导挂钩镇、分管部门专项整治工作。二是重心下移,找准问题。制定专项整治任务分解表,梳理出四大类共41条需要重点排查的问题,每个重点排查问题明确一名区领导、一个牵头单位。组织基层单位和部分“两代表一委员”民主测评,评出“办事效率最快的镇”、“办事效率最慢的镇”和“最难办事的部门”、“马上就办的部门”。组织各级党代表在11月和12月驻室接待期间,面对面至少征求1条关于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贪腐谋私、执法不公以及村干部作风建设问题的意见建议,形成专题报告报区委组织部。三是紧盯整改,一抓到底。实行班子成员问题清单认领制,每一名领导班子成员结合自身工作分工,主动认领排查出的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和期限。坚持开门整治,结合领导干部公开承诺活动的开展,通过区内媒体、公告公示等形式,及时公开整治项目、进度和结果,群众不满意的决不收兵。四是强化督查,严肃追责。采取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等形式,对搞形式、走过场,达不到排查整治要求的,责令重查;对敷衍了事、弄虚作假的,将视情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以市委《关于防治为官不为推动干部担当作为的实施办法(试行)》和区委《国家工作人员“为政不廉”、“为官不为”行为问责暂行办法》为依据,坚持教育和惩戒并重,视情分别作出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限期改正、依规查处等处理处置。
溧水区“三三三”工作法扎实推进专项整治。一是部署推进突出“三抓”。抓谋划部署,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召开全区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抓领导带头,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班子,区领导结合工作分工,指导督促挂钩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抓督促检查,成立8个工作检查组。二是深入摸排做到“三查”。全面查,围绕“四个排查”要求,各单位逐项对照,逐一摸底,做到不留空白、不漏死角;重点查,区分不作为乱作为等四种类型,梳理出40多条具体的重点排查问题,细化制定《全区“四个排查”专项整治任务分解表》,确保问题排查有的放矢;联动查,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召开区纪委、区信访局等相关部门会议,梳理汇总“12345”、群众来信来访等反映的问题。三是整改问题严把“三关”。把好分类梳理关,制定《开展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表》,要求各单位对排查出的问题整理汇总,分门别类填入表中,具体到事到单位到人头;把好根源剖析关,结合专题交流研讨,对排查出来的突出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找准症结所在,并由班子成员结合分工,主动认领;把好整改落实关,由各单位统一填写《开展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改方案》,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治工作具体落地。
栖霞区严查真改对存在问题一个不放过。组建区排查工作组,将“四个排查”细化为12项具体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要求各街道各单位在11月30日前完成自查。区委组织部会同区纪委、区级机关工委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以“三查三看”(即查按规定程序办事、惠民补贴资金运用、选择性执法等情况,看干部到岗情况、服务态度、工作效率)为主要内容的专项督查,督查结果和专项整治情况与年终干部考评直接挂钩。对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截至目前,已经对9名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作出处理,向2家单位发出黄牌警告。